永泰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教育系統 學歷(學位)更改審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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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2 發布時間:2021-05-26
永泰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教育系統學歷(學位)更改審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城鄉建設職業中專學校,縣教師進修學校,局機關各科(室、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教職工在職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申報和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批認定工作,根據《中共永泰縣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嚴明干部在職學歷、學位教育考前申報工作紀律的通知》(樟委組通〔2018〕2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全縣教職工學歷、學位教育申報和更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入學申報
(一)準確把握申報時間
教師在職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必須在報考前申報審批(原則上提前一個月)。各校負責此項工作的同志應對考前申報工作經常提醒、經常督促,確保每一位干部職工,特別是新參加工作的教職工,都能及時申報,嚴禁發生未批先考、考上再報、學成補報、用時才報等現象。
新教師在見習期間提出的報考申請,一般不予批準。
(二)及時提交申報材料
教師在職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申報審批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干部本人填寫,經所在單位初審并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的《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表》一式兩份;
2.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前置學歷(學位)為非全日制的還應提供該學歷(學位)的更改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報考院校當年的招生簡章。
4.網絡教育的還需要提供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同意該院校在我省設立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的備案函。
5.永泰縣教職工在職參加學歷教育審批登記表(紙質版一份和電子版)。
二、規范學歷更改
(一)報送時間
教師更改學歷、學位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學校負責統一集中報送,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報送時間: 2020年11月19日-20日。
(二)報送材料
1.干部所在單位提出的要求更改該同志學歷(學位)的書面報告。
2.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更改學歷(學位)的書面申請。
3.干部本人填寫,經所在單位初審并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的《干部學歷(學位)更改申報表》一式三份;
4.入學前經縣委組織部審批的《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6.要求更改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7.參加學習取得的現學歷(學位)的學籍檔案(有學籍檔案材料袋密封的,本人不得私自拆封),主要包括:(1)報名表;(2)學籍登記卡;(3)成績總表;(4)畢業生登記表;(5)畢業生鑒定表;(6)畢業論文評審表;(7)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或所在院校加蓋公章的錄取通知書或錄取名單;(8)網絡教育的還需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招生的相關文件及加蓋公章的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學校網絡教育招生情況備案表(錄取花名冊);(9)申請更改學位的還應提供學位申請表、學位論文(畢業設計)通過情況等材料;
8.網上查閱下載前置學歷(學位)和現學歷(學位)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式兩份(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國民教育學歷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學位查詢網址:http://www.cdgdc.edu.cn,)。
9. 永泰縣教職工學歷、學位更改審核一覽表(紙質版一份和電子版)。
(三)編外合同教師辦理學歷更改注意事項:
1.入職前已經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和本科學歷的,可以同時更改,并請在本次完成。本次沒有辦理的,不予補辦。
2.入職前已經參加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和本科學歷進修,現已畢業的也可以申請更改。
3.提交的學歷更改書面申請(個人和學校)中必須說明入職時間、入學時間和畢業時間。
報送材料要求同(二)
三、其他相關事項
各校應嚴格按學歷更改有關文件精神做好各項申報材料整理、報批準備。送審材料按花名冊順序整理,凡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規范的(嚴格按表格樣本填報),一律不予審核。送審材料中屬表格的一律不能復印。凡送審復印件和學歷、學位電子認證網頁打印件,經辦人員應驗證、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有效,否則不予學歷更改認定。
附件:1.《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表》
2.《干部學歷、學位更改申報表》
3.《永泰縣教職工學歷、學位更改審核一覽表》
4.《永泰縣教職工在職參加學歷教育審批登記表》
5.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和干部學歷、學
位更改申報材料清單
各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城鄉建設職業中專學校,縣教師進修學校,局機關各科(室、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教職工在職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申報和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批認定工作,根據《中共永泰縣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嚴明干部在職學歷、學位教育考前申報工作紀律的通知》(樟委組通〔2018〕2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全縣教職工學歷、學位教育申報和更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入學申報
(一)準確把握申報時間
教師在職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必須在報考前申報審批(原則上提前一個月)。各校負責此項工作的同志應對考前申報工作經常提醒、經常督促,確保每一位干部職工,特別是新參加工作的教職工,都能及時申報,嚴禁發生未批先考、考上再報、學成補報、用時才報等現象。
新教師在見習期間提出的報考申請,一般不予批準。
(二)及時提交申報材料
教師在職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申報審批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干部本人填寫,經所在單位初審并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的《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表》一式兩份;
2.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前置學歷(學位)為非全日制的還應提供該學歷(學位)的更改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報考院校當年的招生簡章。
4.網絡教育的還需要提供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同意該院校在我省設立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的備案函。
5.永泰縣教職工在職參加學歷教育審批登記表(紙質版一份和電子版)。
二、規范學歷更改
(一)報送時間
教師更改學歷、學位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學校負責統一集中報送,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報送時間: 2020年11月19日-20日。
(二)報送材料
1.干部所在單位提出的要求更改該同志學歷(學位)的書面報告。
2.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更改學歷(學位)的書面申請。
3.干部本人填寫,經所在單位初審并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的《干部學歷(學位)更改申報表》一式三份;
4.入學前經縣委組織部審批的《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6.要求更改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7.參加學習取得的現學歷(學位)的學籍檔案(有學籍檔案材料袋密封的,本人不得私自拆封),主要包括:(1)報名表;(2)學籍登記卡;(3)成績總表;(4)畢業生登記表;(5)畢業生鑒定表;(6)畢業論文評審表;(7)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或所在院校加蓋公章的錄取通知書或錄取名單;(8)網絡教育的還需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招生的相關文件及加蓋公章的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學校網絡教育招生情況備案表(錄取花名冊);(9)申請更改學位的還應提供學位申請表、學位論文(畢業設計)通過情況等材料;
8.網上查閱下載前置學歷(學位)和現學歷(學位)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式兩份(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國民教育學歷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學位查詢網址:http://www.cdgdc.edu.cn,)。
9. 永泰縣教職工學歷、學位更改審核一覽表(紙質版一份和電子版)。
(三)編外合同教師辦理學歷更改注意事項:
1.入職前已經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和本科學歷的,可以同時更改,并請在本次完成。本次沒有辦理的,不予補辦。
2.入職前已經參加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和本科學歷進修,現已畢業的也可以申請更改。
3.提交的學歷更改書面申請(個人和學校)中必須說明入職時間、入學時間和畢業時間。
報送材料要求同(二)
三、其他相關事項
各校應嚴格按學歷更改有關文件精神做好各項申報材料整理、報批準備。送審材料按花名冊順序整理,凡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規范的(嚴格按表格樣本填報),一律不予審核。送審材料中屬表格的一律不能復印。凡送審復印件和學歷、學位電子認證網頁打印件,經辦人員應驗證、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有效,否則不予學歷更改認定。
附件:1.《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表》
2.《干部學歷、學位更改申報表》
3.《永泰縣教職工學歷、學位更改審核一覽表》
4.《永泰縣教職工在職參加學歷教育審批登記表》
5.干部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申報和干部學歷、學
位更改申報材料清單
永泰縣教育局
2020年11月11日
2020年11月11日
永泰縣教育局辦公室 2020年11月13日印發 |